一、考生应诚信应考,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秩序。
二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,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
三、监考人员提示考试开始后才能开始答题。
四、考试开始后,考生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询问。
五、迟到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,开始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。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六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填写姓名及答题,不准在非答题位置上作任何标记,一经发现考卷作废,成绩取消。
七、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手机必须关机。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答案,不准将试题带出考场,上述行为,一经发现,立即清除考场。
八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立即放下笔,停止答卷,听从监考人员指挥,待监考人员核对试卷份数无误后方可离开。对不服从监考指令的考生,监考有权力将此次考试成绩作废。